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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启明转债”赎回实施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2/11

     特别提示:

     1、“启明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17日

     2、“启明转债”赎回日:2020年3月18日

     3、“启明转债”赎回价格:100.3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3月23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3月25日

     6、“启明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3月18日

     7、“启明转债”拟于2020年3月4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启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启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启明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截至2020年3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启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启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9、“启明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启明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风险提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3月1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启明转债”将按照100.3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2020年2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0年3月17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26个交易日,特提醒“启明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59 号,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3 月27 日公开发行了1,0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启明转债,债券代码:128061),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04,500 万元,期限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3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04,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 年4 月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2019 年10 月8 日进入转股期。“启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33元/股。因公司实施了2018 年度权益分派,“启明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 年6 月6 日起调整为28.29 元/股,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二、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A 股股票自2020 年1 月6 日至2020 年2 月4 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启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8.29 元/股的130%(即36.78 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达到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条件。因此,2020 年2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启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启明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启明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启明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9 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 元/张;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4%;

      t 为计息天数:因“启明转债”现在为第一个计息年度,计息天数为从发行期

      首日(2019 年3 月27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 年3 月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57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357/365=0.39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9=100.39 元/张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 年3 月17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启明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 个交易日内(即2020 年2 月5 日至2月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启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启明转债”拟于2020 年3 月4 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启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启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启明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3)2020 年3 月18 日为“启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3 月17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启明转债”。自2020 年3 月18 日起,“启明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启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 年3 月23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0 年3 月25 日为赎回款到达“启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启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启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启明转债”自2020 年3 月18 日起停止转股;“启明转债”拟于2020 年3月4 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启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启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启明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除此之外,“启明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启明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2779006;传真电话:010-82779010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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