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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6/3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6 月 4 日。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变更为“湖南天雁”,股票代码仍为“600698”,公司 B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 B”变更为“天雁 B股”,股票代码仍为“900946”,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6 月 4 日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变更为“湖南天雁”; 

     B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 B”变更为“天雁 B 股”;

  (二)A 股票代码仍为“600698”; 

     B 股票代码仍为“900946”;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6 月 4 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湖南天雁”变更为“*ST 天雁”,公司 B 股股票简称由“天雁 B 股”变更为“*ST 天雁 B”,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为 5%。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6,293.8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0,330.2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5.13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1481.09 万元。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警示情形的规定进行逐项排查,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力能力较弱,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变更为“ST 天雁”,公司 B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 B”变更为“ST 天雁 B”,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为 5%。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27,245.2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7,942.95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64,207.84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0.24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38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对《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对照《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1-009))。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同意了公司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6 月 4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变更为“湖南天雁”,股票代码仍为“600698”,公司 B 股股票简称由“ST 天雁 B”变更为“天雁 B 股”,股票代码仍为“900946”,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动机涡轮增压器、气门及其他发动机零部件,内燃机零部件业务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公司处于产品迭代的关键时期,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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