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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6/7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8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大洲”变更为“ST 大洲”;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71” ; 

  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已获得深交所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大洲”变更为“*ST 大洲”,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1261 号)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内字[2021]000272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910.80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97,538.0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9.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05.20 万元;2020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9,456.86 万元。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第(2)项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近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T 大洲”变更为“ST 大洲”,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7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四、风险提示 

  2021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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