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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6/9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雪莱”变更为“ST 雪莱”,股票代码仍为“002076”。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雪莱”变更为“ST 雪莱”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076”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雪莱特”变更为“*ST 雪莱”,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676 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1]002905 号),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750,549.5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41,223.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0,708,887.23 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334,296,653.42 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 273,763,642.28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2020 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且不存在追溯重述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停牌 1 天,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雪莱”变更为“ST 雪莱”,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 3 仍为 5%。

  

  五、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 润 孰 低 者 分别为 -870,599,711.08 元 、 -601,399,318.42 元 、 -24,541,223.91 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公司股票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因上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消除,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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