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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6/10

  重要内容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 月1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6月11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万方”, 股票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股票 

  2、股票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 

  3、股票代码: 00063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1年6月11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0日停牌一天,于2021年6月11日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力争实现公司 2021 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1、抓好生产和质量管理,确保军工订单如期交付

  截止目前,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的在手订单已超5,000万元,较2020年翻番,订单激增对公司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2021年二季度,铸鼎工大购置了新的厂房和设备,增加了生产员工,一方面确保在手订单按期交付,一方面继续拓展业务,在下半年取得更多订单。公司将着重发展铸鼎工大的高硅铝及梯度硅铝等第三代先进电子封装新材料产品,使其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预计2021年,公司军工业务收入比重将明显提高。

  根据2021年2月已签订的《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铸鼎工大承诺2021会计年度、2022会计年度、2023会计年度分别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低于2,3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 

  2、加快固定资产投入,确保农业业务大幅增长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迈捷”)将在2020年的粮食收储和销售业务的基础上,购置粮库和粮食加工生产线,开展粮食深加工和销售业务。万方迈捷2021年实现委托种植试点面积约 2000亩,将科学种植管理引入乡村。根据2021年的业务计划,公司农业业务收入将较2020年大幅增长。 

  3、保持医疗信息化业务稳定 

  2020年,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确认收入约9,100万元,主要受疫情影响拖延了验收进度。目前公司医疗信息化收入稳定,随着公司粮食、军工等业务收入逐步提高,医疗信息化收入比重将逐步下降。 

  4、培育生物制品业务,为未来2-5年打下坚实基础

  自2020年9月至今,公司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涉及生物制品的全流程产业环节部署,包括疫苗的研发、生产、及疫苗接种后免疫效果评价等。目前,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百奥”)正在主导亚东生物(安国)项下2个重组乙肝疫苗的批签发上市,待公司取得亚东生物(安国)的控制权后,疫苗收入将迅速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也将与各大科研院所展开合作,开展传统疫苗升级和创新疫苗研发,借助亚东生物(安国)的平台将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为公司未来2-5年的业绩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因第14.3.1条规定的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因触及第 14.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现场人员接待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 联系电话:010-64656161 

 2、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3、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2A 

 4、 邮编:100029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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