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9554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6/18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平能”变更为“ST 平能”,股票代码仍为“000780”。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平能”变更为“ST平能” 

  (三)股票代码仍为“000780”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6月21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2018 年修订)第 1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平庄能源”变更为“*ST 平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4,166.04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157,377.4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63.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505.84 万元;2020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04,761.96 万元。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情况,但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上市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亦未触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第四条“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1 天,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平能” 变更为“ST 平能”,股票代码仍为“0007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76-3323008;3324281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

  邮政编码:024076 

  电子信箱:nmgpzny@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