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9554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8/16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02,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0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公司 2010 年 12 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曾用名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三环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作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付 3.3 股股份的对价安排。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维持不变,方案实施也不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或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以及虽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但因股份被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公司当时控股股东三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现更名为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三环集团为 29 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的股份数量为 2,575,070股。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三环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款项,或者取得三环集团同意。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6 月 6 日。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pdf
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