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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8/23

  特别提示: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金鸿”变更为“ST 金鸿”,股票代码仍为“000669”。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金鸿”变更为“ST 金鸿” 

  (三)股票代码仍为“000669”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8 月 24 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金鸿控股”变更为“*ST 金鸿”,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669。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1]C-0029 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0 号),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1.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980.7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7,383.7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230,359.90 万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 226,625.08 万元。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2020 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且不存在追溯重述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停牌 1 天,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二)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金鸿”变更为“ST 金鸿”,股票代码仍为“00066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年度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3,952.22 万元、-135,660.32 万元、-35,980.7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五)、(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已消除,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但公司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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