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公司”或“发行人”)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88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21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 5,012,549,956 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503,764,98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节能风电现有总股本 5,012,549,956 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实际可配售股份数量将根据配售比例、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配股价格为 2.28 元/股。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 2.28 元/股,配股代码为“760016”,配股简称为“节能配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
4、本次配股向截止 2022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节能风电全体股东配售。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已承诺,将根据公司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公司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配股份。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 2022 年 11 月18 日(T+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T+6 日),节能风电股票和“节能转债”停止交易,本次配股 T-3 日至 T+6 日期间,即 2022 年 11 月 14(T-3 日)至 2022年 11 月 25 日(T+6 日),“节能转债”停止转股。
8、本公告仅就节能风电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22 年 11 月 15 日(T-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