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3/1/31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9.5 条“本规则第 9.4 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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