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3/4/28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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