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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四方协议》正式签署
来源: 日期:2016/10/19

 
 
 10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深圳共同就深港通签署《四方协议》。深交所吴利军理事长、港交所周松岗主席出席仪式并致辞,深交所王建军总经理、港交所李小加行政总裁和中国结算戴文华总经理分别代表各方签署协议。
  吴利军理事长表示,深港通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大事,对充分发挥深港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规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加速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深交所将与各方密切协同,共同推进准备工作尽快就绪。同时,也将继续深入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防范跨境炒作风险,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深港通的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营造好环境、奠定好基础,为内地与香港的进一步合作积累经验、开辟道路。深交所将以深港通推出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自主创新国家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改革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港交所周松岗主席表示,深港通将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进一步加强了深港两地的联系。两地三所将会继续通力合作,积极回应市场各界对深港通的高度信心和期盼。
中国结算戴文华总经理表示,四方协议的签署,是各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新的起点。中国结算作为支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将继续优化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广大投资者、结算参与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登记存管结算服务,全力支持深港通的顺利推出和稳定运行。
深交所王建军总经理接受采访时表示,深股通标的上市公司充分体现深市新兴行业为主的特色,表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代表了新经济的方向。《四方协议》是深港通的框架性协议和基础文件,协议中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内容涵盖深港通股票交易、结算、存管、市场监察等各方面主要的业务安排,是四方就深港通交易结算运行机制达成全面共识的重要成果。《四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深港通筹备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各方共同表示,下一步将在两地监管机构的有力部署和指导下,精心组织,密切协同,圆满完成年内尽快开通深港通的任务。

                               (摘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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