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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关于对股票期权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估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8/12/11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定于20181217日收盘后对股票期权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估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所有股票期权客户。

二、评估标准

对所有已开户的股票期权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调整交易权限

(一)对于交易权限为三级且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的投资者,其交易级别将根据投资者分级评定原则从三级调整为一级。调整后将不能进行卖出开仓、买入开仓,但允许对义务仓持仓合约进行买入平仓,对权利仓持仓合约进行卖出平仓;

(二)对于交易权限为二级且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的投资者,其交易级别将根据投资者分级评定原则从二级调整为一级。调整后将不能进行买入开仓,但允许对权利仓持仓合约进行卖出平仓;

(三)对于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以下(即:谨慎型、保守型)及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已过有效期的投资者,请于20181214日(含)之前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否则其期权经纪业务资格可能被取消。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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