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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投资者问答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2017/2/20

  1、《指引》的起草背景和适用范围?
  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复杂金融产品,投资风险较高,前期有些中小投资者对分级基金产品运作机制及其风险缺乏了解,盲目买入而蒙受了损失。为规范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订了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上交所分级基金的份额折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等事项,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指引》未作规定的,适用上交所其他有关规定。
  2、《指引》从发布到实施有过渡期吗?
  为确保市场各方做好充分准备及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预留了5个月左右的过渡期。证券公司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3、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需满足哪些条件?
  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权限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2)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信息,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综合评估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并向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投资者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相关风险。
  (3)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符合《指引》规定条件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应注意,由于《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预留了5个月左右的过渡期,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部分证券公司可能会提前完成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投资者应关注证券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了解其为投资者开通权限的具体时间。
  4、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买入A类份额需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吗?
  需要。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权限后才能进行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买入,基础份额分拆操作。
  5、专业机构投资者需要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吗?
  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须进行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申请,会员可以为其直接开通。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三)监管机构及本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6、投资分级基金为何要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分级基金是一种结构复杂,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投资分级基金除了面临证券市场中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之外,还可能面临分级基金份额折溢价、B类份额净值和价格大幅波动、B类份额杠杆变化等特殊风险。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需充分了解分级基金相关的风险,仔细阅读《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并签字确认,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7、对分级基金存量投资者有何影响?
  《指引》正式实施后,对于存量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必须向会员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8、份额折算期间分级基金申购赎回、交易业务的停复牌是如何安排的?

  分级基金发生份额折算的,上交所根据基金管理人申请暂停、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及停复牌业务。分级基金下折期间的申赎、拆分合并业务,交易停复牌业务安排如下:

 
A类份额
B类份额
基础份额
T
(折算基准日)
10:30开始交易
10:30开始交易
正常交易
暂停申赎和拆分合并
T+1
暂停交易
(全天)
暂停交易
(全天)
暂停交易
暂停申赎和拆分合并
T+2
正常交易
正常交易
正常交易
正常申赎和拆分合并

                                                                                                                                                                                                                                                                转自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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