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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1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停牌一天,H 股股票正常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京城”变更为“京城股份”, A 股股票代码“600860”不变,A 股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京城”变更为“京城股份”;

  (二)公司 A 股股票代码仍为“600860”;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 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BJAA30103)。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9,472,630.04元;实现营业收入1,088,296,501.51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88,296,50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元。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在保持传统产品发展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整合资源,重点加强在氢能产业链业务、四型瓶业务以及低温储罐业务上的资源布局和培育力度。目前主营业务稳定,规模较大,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7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 A 股 股 票 实 施 退 市 风 险 警 示 的 申 请 , 且 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 A 股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应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停牌一天,H 股股票正常交易, 2021 年 4 月 2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 A 股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20 年虽然实现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调整、行业竞争、产品市场等变化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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