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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6 日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4 月 6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昌九”变更为“昌九生化”,证券代码“600228”保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 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昌九”变更为“昌九生化”;

  (二) 股票代码仍为“600228”;

  (三)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6 日。



  二、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8.2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559.4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8,441.0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9.68 万元,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87.73 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13.9.6、13.9.7、13.9.8 条相关规定进行逐项排查,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具《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 A 股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4 月 6 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公司 A 股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 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 A 股股票日涨跌幅将由 5%变为 10%,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完成资产交割,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第三方在线导购平台业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生产有不利影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面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调整、行业竞争、产品市场、业绩波动等变化的风险,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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