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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核查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6

  重要提示:
  1、公司股价近期跌幅较大,但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300669,证券简称:沪宁股份)2021年3月29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连续5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公司关注及核查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再次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也对2020年度报告准备期间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问询,现就核实和问询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重大筹划事项未报告事项的情形;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预约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届时将如期披露。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经问询,相关定期业绩内幕信息知情人也未透露所知的业绩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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