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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9

特别提示: 

  1.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 

  2.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3.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地矿”变为“山东地矿”,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040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539.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8.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560.7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鉴于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032.37万元;2019年1至6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38.1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9月2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 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合计 21.6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4.9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5.8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改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

  经公司逐项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12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12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地矿”变更为“山东地矿”,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040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由5%变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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