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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15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中天”变更为“ST 中天”,股票代码仍为“600856”;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中天”变更为“ST 中天”。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56”。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16 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906.5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433.23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855.75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00.92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51,640.60 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7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第一项“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第六项“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6),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于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未解决,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217,949.47 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 138,960.41 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第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3 / 4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5)。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4 月 16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违规担保尚未全部判决,需承担的违规担保金额会根据法院判决随时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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