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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2

  特别提示: 

  1、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194,27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0,619.27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37,322,42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1,442,433.68元;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7,803,022.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21,660.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该事项触发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弘高创意,股票代码:002504)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 弘高”,股票代码仍为“002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影响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向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201233 号)。

  《审计报告》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 中所述,弘高创意连续两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弘高创意主要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弘高创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3,721,905.40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70,619.2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94,274.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58,634,461.07 元。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9,221,911.41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42,433.6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7,322,422.3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29,564,861.77 元。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0,096,118.1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21,660.4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803,022.1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60,193,201.32 元。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中兴财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 弘高”,股票代码仍为“002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关于部分账户被冻结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虽然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的账户涉及冻结情况,但该账户仅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账户,且该账户资金未被全部冻结。被冻结账户仅为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的个别银行账户而非其全部银行账户,并且冻结金额仅为账户余额的一部分,公司其它未被冻结账户仍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被冻结银行账户均不属于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 2020-024)。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报告中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通过开拓市场,增加业务量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控制成本,以促使项目款项及时收回及支付,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在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问题下,公司预计以后经营年度签约量及营收规模趋于稳定,逐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及资金紧张的状况。同时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2、推动未决诉讼的尽快解决

  上市公司督促下设子公司及孙公司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作为被告人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完成资金划扣,作为原告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积极协调法院完成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85370018 

  2、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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