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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6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 ST 维维、股票代码为 60030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维维股份”变更为“ST 维维”;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00”;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维维股份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维维股份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维维股份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维维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4 月 27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前全部解决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收回了占用资金本息。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已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于航航 

  2、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 300 号 

  3、咨询电话:0516-83398138 

  4、传真:0516-83394888 

  5、电子信箱:yuh@vvgroup.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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