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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9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 猛狮”变更为“*ST 猛狮”,股票代码仍为 002684。 

  3、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本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猛狮”变更为“*ST 猛狮” 

  3、股票代码:002684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5、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实现公司 2021 年度扭亏为盈以及净资产为正的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1、坚定发展战略调整,转变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愿景与现有资源条件,公司 2018 年调整了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坚定以储能为核心,带动锂电池、新能源工程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当前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所带来的行业变革机遇,充分利用好公司在储能业务的先发优势、技术积累及项目储备,将储能业务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管理架构的扁平化,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能力,加强并优化公司治理,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业务得以稳健发展。 

  2、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逾期金融负债,恢复正常现金流 

  2019 年公司完成了第一期债务重组,有效缓解了公司的债务压力,流动性有所恢复。但受新冠疫情及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第二期债务重组未能在 2020 年落实,影响了公司的整体规划。公司将一方面积极保持与债权人协商,对存量金融负债进行展期、续期,对逾期负债进行重组;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应收款回收、资产处置、费用控制、现金流管理等手段,提高贷款利息的支付能力,避免新增债务违约。 

  3、继续推进与中建材等央企和漳州市等地方政府的合作事项,落实若干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公司营收能力。

  在 2020 年与中建材、漳州市交通集团、诏安县金都资产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四方合作,加快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经营质量;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上的合作,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资产的规模和质量,以及储能业务的竞争力,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4、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良机,加强发展新能源领域业务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飞跃式发展, “可再生能源+储能”是大规模发展新能源的必然路径。公司将抓住碳中和目标给新能源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加紧处置存量电站资产,变现资金;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储能这一战略核心,充分利用自身前期在储能业务的丰富经验和项目储备,大力发展储能、光伏等新能源工程业务,促进项目储备转化为经营业绩。 

  5、优化产能利用结构,增强电池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对现有电池业务的产能进行调整,重点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服务好有全球影响力的重点客户,以提升产能利用率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最新的电池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6、积极推动公司资产端及负债端的重组,加强管理降本增效

  整合内部资源,撤销、合并部分业务性质相同或相近且盈利能力较弱或持续亏损的子公司,对部分资产和负债进行优化重组,引入新的产业和财务投资方;加大力度处置非核心资产以回收资金,实现提升资产质量和凸显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深挖产品及服务的降成本空间;针对各项重大工作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跟进,以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效果。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324 线国道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A1601 号 

  2、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3、传真:0754-86989554 

  4、电子邮箱:msinfo@dynavolt.net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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