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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9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华资;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华资实业”变更为“*ST 华资”;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9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24 万元,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为 3,863.94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3.2 ”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4 月 30 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利用已经争取到的 2021 年度食糖进口配额,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做大委托加工业务,力争扭亏为盈,实现主营业务突破 1 亿元; 

  (二)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争取获得政府对公司发展的有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13.3.2”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继续出现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人民币 1 亿元情形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李怀庆

  (二)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咨询电话:0472-6957558 

  (四)传真:0472-4190473 

  (五)电子信箱:lhq5861@163.com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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