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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4/29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 景谷、股票代码为 600265、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 公司已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股票;

  (二)股票简称由“ST 景谷”变更为“*ST 景谷”;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265”;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9.1 条(六)的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 和 13.9.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于 4 月 30 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立足林业主业,发挥优势,统筹规划,稳扎稳打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水平,争取实现 2021 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一)依托主业优势,做大做强林板产业。 

  2021 年中央关于促进乡村发展的“一号文件”倡导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云南省正在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实施国有、集体天然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原料林基地,整合速生丰产林、国有人工商品林、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等资源。景谷林业将依托主业优势,全面融入云南林产业发展规划,提质增效赋能,力争成为林板产业的带动者和示范者。

  (二)筑牢产业基础,有序开展技术改造。

  景谷林业经过多年发展,设备趋于老化,生产效率较低,林板类产品虽然质量较高,但成本也高。公司将按照发展规划,逐步开展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全面压降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扩充产品种类,打造完整产业链。

  景谷现代林产业工业园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公司将以现有的胶合板、细木工板、密度板为基础,开发单板、生态板、集成材等产品,充分发挥景谷县林木资源与产业格局优势,以完善自身产业链循环为基础,带动园区实现产业聚集的目标。

  (四)调整贸易方向,助力主营业务提升。

  我国是木材进口和木制品出口大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的提出,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中老铁路”的开通为云南林产业进入东南亚市场创造了条件。适时调整贸易方向,开展木材进口和木制品出口,不仅为公司产品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市场,也为增厚持续经营能力打下了基础。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第 13.3.12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3.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本所决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13.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13.3.7 条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行政处罚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13.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王秀平 梁丽华

  (二)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 89 号

  (三)咨询电话:0871-63822528

  (四)电子邮箱:jglymsc@163.com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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