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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信息披露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研究所 日期:2021/5/1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华福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华福证券证券研究业务管理规定》,现将我公司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静默期的有关安排和授权公众媒体及其他机构刊载或者转发证券研究报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业资格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个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您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查询。

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静默期安排

(一)信息隔离墙建设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内部设置了一系列信息隔离机制,以控制或者隔离内幕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在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从而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利益冲突。

(二)跨墙管理机制

本公司建立并实施了跨越信息隔离墙管理机制,对因履行管理职责需要知悉相关业务敏感信息的单位及其相关员工履行跨墙审批程序并进行跨墙管理,避免引发利益冲突。

(三)限制名单管理机制

本公司建立并实施了限制名单管理机制,将参与的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项目中涉及敏感信息的公司列入限制名单,对于列入研究业务限制名单的公司,本公司不对外发布有关该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

(四)静默期安排

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的规定,对研究报告的发布设置静默期,在静默期内不允许发布相关研究报告。静默期规定如下:

1.公司担任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上市辅导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财务顾问的,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

2.担任上市公司股票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财务顾问,自确定并公告公开发行价格之日起10日内。

3.担任上市公司债权类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确定并公告公开发行价格之日起10日内。

4.担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在该上市公司列入相关限制名单期间。

以上为我公司现行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静默期安排。本公司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新的监管规定要求,对上述机制做出调整并公示。

三、授权刊载或者转发证券研究报告有关情况

本公司已授权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服务号、华福证券订阅号、华福证券投教基地刊载本公司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请公众投资者知悉,并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授权合作媒体应当依合作协议约定发布本公司授权使用的本公司作品,注明发布人和发布日期、提示受众充分注意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不得向该合作媒体以外的媒体人员或单位或任何第三方转发或转授权使用本公司作品,否则即构成侵权,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重要声明

(一)证券研究报告相关声明

1.本公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证券研究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其研究观点,其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其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2.本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仅供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所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3.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该等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其发布者负责,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不作任何保证。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报告当日的判断,之后可能会随情况的变化而调整。本公司不保证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4.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所载的信息或所做出的任何建议、意见及推测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也不构成对所述金融产品、产品发行或管理人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仅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报告以供投资者参考,但不就报告中的任何内容对任何投资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担保。投资者应自行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5.本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版权归“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公司对发布报告保留一切权利。除非另有书面显示,否则所发布报告中所有材料的版权均属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报告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转载责任。

6.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投资者请勿将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二)本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合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具体服务方式及时间安排等可以咨询本公司研究及下设各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请投资者不要轻信网络传闻、谣言或任何未经本公司证实的信息。

(三)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以华福证券、华福证券研究所及华福证券分析师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法荐股、承诺收益、利润分成等行为或借此收取咨询费、会员费,要求投资者将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的,均系非法证券活动。

(四)本公司官方全称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为“https://www.hfzq.com.cn/”,官方客户服务热线为“95547”。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辨识真伪,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客户服务热线或亲临各营业网点进行查询与核实。

(五对于任何假冒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员工的违法行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投资者若发现有假冒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员工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或本公司举报。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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