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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1/9/24

  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2、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3、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一、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说明 

  2021 年 9 月 23 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好利来”变更为“好利科技”,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因公司证券简称“好利来”与某食品品牌相同,对公司品牌及市场形象产生一定影响,故公司决定将证券简称“好利来”变更为“好利科技”。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温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始终把技术创新和产品与服务的完善作为发展的驱动力,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塑造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证券简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好利来”变更为“好利科技”,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全称,长度未超过四个汉字,未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未出现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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