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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诺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1/10/13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0.04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且当期利息含税);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 年 11 月 11 日 

  6、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 

  7、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金诺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金诺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金诺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04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金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金诺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金诺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诺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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