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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华自转债”暨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10/21

  特别提示: 

  1、“华自转债”(债券代码:123102)面值:100元/张,赎回价格:100.276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1年10月19日 

  3、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 

  4、赎回日:2021年11月19日 

  5、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1月19日 

  6、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11月24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11月26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华自转债”拟于 2021年11月19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华自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华自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华自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1年11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自转债”将被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自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华自转债” 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华自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2021年11月18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自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票价格自2021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2.03元/股),触发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华自转债” 提前赎回权。现将“华自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华自转债”暨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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