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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换股实施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1/10/22

  重要内容提示: 

  1、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 号)。 

  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已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09 号),决定对首商股份股票予以终止上市。首商股份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终止上市。 

  3、首商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后,首商股份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不再显示首商股份股票,直至首商股份股票转换为公司股票并完成新增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 

  4、本次合并的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首商股份全体股东持有的首商股份股票将以 1:0.3058 的比例转换为公司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票,即每 1 股首商股份股票可以换得 0.3058 股公司股票。首商股份换股股东取得的公司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首商股份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5、本次合并即将进入换股实施阶段,公司将积极办理本次合并所涉及的股份换股相关手续。公司将在本次合并换股实施完成后另行刊登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6、首商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后,对于在首商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前已经派发但因被冻结或因未办理指定交易而导致首商股份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将按照 1:1 等量平移和保持红利派发价格不变的处理原则,将其转换成公司(证券代码:600859)的未发放红利数据(该等现金红利对应的证券代码由 600723 变更为 600859,挂牌年份不变,流通类型统一变更为“2”),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 

  7、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首商股份的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公司的股份,原在首商股份的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公司股份上继续有效。 

  8、首商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后(即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之日止期间,公司将作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协助执法义务人,协助有权机关办理相关执行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换股实施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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