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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12/20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东盛大厦2层(半层,使用面积约870㎡)房产。房屋双证齐全,现上述房产空置中,租赁标的物房屋状况、室内装饰及设施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其资产收益。

2、租赁用途: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1、按季收取租金,每季首月7日前支付当季租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2、租赁物的租金

竞租起始价为(含税)22,000.00元/月(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22,000.00元/月,且加价幅度须为1000.00元的整数倍。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租金按5%递增。

4、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司外网、公司公告栏、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采用书面提交竞价文件方式,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与联系人联系领取相关竞价文件,在公告期截止日下午5点前将竞价文件提交至公司联系人处,同时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本次房产租赁无原有承租人优先权。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1、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身份居民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竞租人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3、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揽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3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投标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初滏

联系方式:0596-2052781 13959627373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兴业银行大厦11楼

监督电话:0596-2097808

六、竞价结果

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多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按意向承租方实际报价且不低于租赁底价签订租赁合同。

七、竞价结果公示

租赁结果应通过原信息披露平台对外公示,发布渠道不得少于3种,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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