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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派发的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3/9/25

  特别提示:
  1、由于市场变化,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控股”)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2、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启动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恒天集团向除恒天集团、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机集团”)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3、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经纬纺机,证券代码:000666)已自 2023 年 9 月1 日开市时起开始连续停牌。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己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满足条件的 A 股股东所持的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 1 份现金选择权权利,获得现金选择权权利的 A 股股东可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9.24 元/股)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在清算交收后获得现金对价。

  4、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内)。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期间内以其持有的经纬纺机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恒天集团。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无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5、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

择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经纬纺机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6、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即本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经纬纺机收盘价为 8.97 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9.24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9.24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标的股票(即经纬纺机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 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 Delta 值的绝对值未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用交易系统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三、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7、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详情,应阅读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方案》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派发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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