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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本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3/12/6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2 /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3 12 5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4 1 4

  4、可转债赎回日:2024 1 5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 1 2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4 1 5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4 1 10

  8、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4 1 12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4 1 4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法本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法本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法本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法本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法本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

  本次“法本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法本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投资者未能在期限内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本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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