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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4/4/24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4 19 日、4 22 日、4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截至 2024 4 23 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四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的同向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 万元,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7.38%253.40%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0.67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50,000 万元到-35,000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149.28%256.11%

  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4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中科新材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为负值,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4 22 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及中科新材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风险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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