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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4/4/30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属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链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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