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叶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期:2024/11/29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市前,持有“大叶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大叶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1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2 月 2 日(“大叶转债”赎回日)仅剩 1 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大叶转债”转换成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提醒“大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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