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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及主要功能
来源: 日期:2015/10/3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致力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以“小额、快速、按需”的融资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助力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为第一家公司制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定位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定向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交易所的联系与区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交易所一样,都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具有相同高度的法律地位。此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样,都属于公众公司,但前者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后者属于上市公众公司。
  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沪深交易所在服务对象、准入门槛、融资制度和交易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如下表所示。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的联系与区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均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份可以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且交易间隔无限制。
  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自行监管的股权转让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区域性场外市场必须严格执行“非公众、非标准、非连续”的原则,即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允许超过200人;不得将股份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且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


        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主要功能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功能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性规范发展;二是提供股份转让场所,为公司现有和潜在的股东提供退出和进入的渠道;三是挖掘公司股权价值,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四是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有效满足融资需求;五是增进公司信用,提高股权估值和贷款机构的认知度;六是提升公司形象,增强新老客户的依赖度;七是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八是提供并购重组机会,助推企业迅速做大做强。   



                                                                                      (摘自:东方热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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