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自2024年6月28日起,我公司将调整融券合约的自助展期条件,调整后的自助展期条件具体如下:
(一) 客户风险测评须在有效期内;
(二)非公司信用高风险、黑名单客户;
(三)融券合约到期前30个自然日内(含);
(四)提交申请时,信用账户的实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40%的展期期限不超过180日;130%-140%区间的,展期期限不超过30日;
(五)若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200%且F组证券板块集中度超过70%,则无法自助展期;
(六)融券合约展期不超过对应券源可出借期限。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助办理合约展期。对于因(一)原因无法自助展期的,客户可自行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重新进行风险测评;对于因(二)、(五)原因无法自助展期的,客户需经过公司审批后方可展期,具体请联系对应营业网点;对于因(六)原因无法自助展期的,客户请联系对应财富顾问。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公司客服热线 95547 或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