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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 华福证券 日期:2022/5/12

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融资融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对融资融券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自2022516日起启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合同》(202201版)。

根据融资融券合同第一百零八条约定,签署原合同的投资者自本公司发布条款变更公告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同投资者已知悉并同意本公司公告内容,公告内容自公告之日即成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投资者对所修改的内容存有异议,可按原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现将本次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二章 声明与保证

第二条

原文:4. 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同意乙方使用。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数据、甲方信用账户注册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征信机构报送甲方基本身份信息及违约记录。甲方确认乙方按规定及本条款约定提供使用上述资料不构成对甲方的任何侵权。

修改后:4.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同意乙方使用。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合法的社会征信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获取甲方的资信、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等单位报送或提供甲方的证券业务相关信息(包括甲方信用账户注册资料、融资融券交易数据、违约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甲方确认乙方按规定及本条款约定提供使用上述资料不构成对甲方的任何侵权。

 

二、第七章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

第二十八条

修改前: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80天。单笔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甲方信用合约到期前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展期,乙方将根据甲方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账户集中度情况等进行评估,满足条件的可以展期,每次展期时间不超过180天。

修改后: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80天。单笔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甲方信用合约到期前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展期,乙方将根据甲方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账户集中度情况等进行评估,满足条件的可以展期,每次展期时间不超过180天。

甲方向乙方申请合约展期前,需在信用账户中准备足够的资金用于扣收利息。合约展期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扣收对应利息,如账户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将转为其他负债并按融资利率计息。

第三十四条

修改前:乙方依据每个自然日甲方实际占用的资金或证券,收取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利息、费用在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的当日起按日计提,按月收取,未定期扣收成功的息费,将随时从甲方信用资金台账中扣收,但不转为融资负债。最后一个定期结转日至该笔负债了结时产生的利息、费用,在该笔负债了结时收取。

修改后:乙方依据每个自然日甲方实际占用的资金或证券,计算融资利息或融券费用,利息、费用在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的当日起按日计提,逐日累积,在合约展期以及归还资金或证券时将相应收取利息、费用。

第三十七条

修改前:乙方有权根据资金营运成本、市场供需状况、市场风险状况、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变化、乙方净资本及财务安排、甲方的信用状况、甲方担保物价值、甲方履约情况等综合因素,调整甲方的融资融券利率和费率;

自调整之日起,新产生的融资融券负债按调整后的融资利率、融券费率计算相关利息费用;调整前已产生的融资融券负债仍按调整前的融资利率、融券费率计算相关利息费用(经乙方认定,甲方存在高风险的除外)。

修改后:乙方有权根据资金营运成本、市场供需状况、市场风险状况、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变化、乙方净资本及财务安排、甲方的信用状况、甲方担保物价值、甲方履约情况等综合因素,调整甲方的融资融券利率和费率。

第三十八条

修改前:融资利息及融券费用在每月的21日(21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结转并收取,甲方应在信用资金台账中保留相应的资金。

修改后:甲方的融资融券利率和费率发生调整的,自调整之日起,新产生的融资融券负债按调整后的融资利率、融券费率计算相关利息费用;调整前已产生的融资融券负债仍按调整前的融资利率、融券费率计算相关利息费用(经乙方认定,甲方存在高风险的除外)。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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