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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平安证券处理将成为“标杆”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日期:2013/5/2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回应了市场各方对万福生科违法违规案处罚结果的若干疑惑。他表示,对该案的处罚体现出两大政策取向,一是从重从严处罚,二是重在惩戒违法违规当事人。

  “万福生科案是一个标杆。”发言人指出,证监会将以对平安证券的处理为标杆,对当事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理,以此作为给予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重要考量因素。

  发言人表示,对平安证券暂定3个月保荐资格的处罚已体现出从重原则。首先,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的起算时间,是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下达的时间算起。从证监会对平安证券及其责任人的执法态度来看,也体现了从重处理原则,相关处罚明显重于近年来对绿大地等类似案件的处罚。其次,平安证券不仅被采取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的处罚,而且已经立案调查,被采取暂不受理其保荐业务推荐的监管措施,这也是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一例。

  发言人还澄清说,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没有任何资格限制,因此对涉案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的处罚也就不存在撤销资格一说。他还强调,证监会支持探索市场化对民事侵权的补偿机制。对于“平安证券的先行补偿方案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万福生科提起民事诉讼的诉权”的疑惑,他表示,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的前提下,证监会对欺诈上市发行案民事权利纠纷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侵权损害问题,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解决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益尝试,证监会支持探索一种市场化的对民事侵权的补偿机制,消除市场违法违规的不良后果。

  他介绍说,目前平安证券已经将3亿元投资者赔偿基金缴付到位,龚永福夫妇也已将3000万股万福生科股票质押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管理,证监会尽最大努力监督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当事人对赔偿方案有异议的,仍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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