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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来源: 日期:2023/9/27

   一、定义
全称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REITs,是指向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管理运营,以获取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并将90%以上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基金产品。
二、REITs拟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符合的要求
(一)原始权益人享有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不存在重大经济或法律纠纷,且不存在他项权利设定,REITs成立后能够解除他项权利的除外;
(二)主要原始权益人企业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健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原则上运营3年以上,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投资回报良好,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较好增长潜力;
(四)现金流来源合理分散,且主要由市场化运营产生,不依赖第三方补贴等非经常性收入;
(五)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交易规则
(一)交易方式
沪市公募REITs: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规定,可以采用竞价、大宗、报价、询价、指定对手方和协议交易等上交所认可的交易方式。
深市公募REITs:可以采用竞价、大宗和询价等深交所认可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另有规定外,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及大宗交易的,具体的委托、申报、成交、交易时间等事宜应当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交易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
(1)竞价交易:开盘集合竞价9:15--9:25;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2)大宗交易意向申报及报价等其他交易9:30-11:30、13:00-15:30。
(3)大宗交易成交申报15:00-15:30。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竞价交易:开盘集合竞价9:15--9:25;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
(2)询价及大宗交易:9:15-11:30、13:00-15:30。
(三)单笔申报数量
竞价交易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卖出余额不足100份的,应当一次申报卖出。其中上交所规定竞价交易单笔笔申报的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亿份,深交所规定竞价交易单笔笔申报的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 亿份。
询价和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份或者其整数倍。
(四)涨跌幅
基础设施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五)最小变动单位
基础设施基金询价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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