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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来源: 日期:2023/9/27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
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1988年2月,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国外的期货市场制度,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一、什么是期货合约?
(一)概念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手续费
相当于股票中的佣金。对股票来说,炒股的费用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及其他费用。相对来说,从事期货交易的费用就只有手续费。期货手续费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卖期货成交后按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费用。
(三)特点
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交易单位、合约月份、保证金、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四)内容
最小变动价位:指该期货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交割的月份。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是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合约交易价格包括开盘价、收盘价、结算价等。
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未平仓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二、期货保证金
(一)什么是初始保证金?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那么,他必须向交易所支付6750元(即2700 x5×10 x5%)的初始保证金。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
(二)什么是追加保证金?
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的余额)结算价x持仓量x保证金比率,否则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施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
(三)什么是结算?
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
(四)什么是交割?
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
三、交易特征
(一)双向性
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多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
(二)费用低
对期货交易国家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费用是成功的一个保证。)
(三)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国内期货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证金即可获得未来交易的权利。由于保证金的运用,原本行情被以十余倍放大。假设某日铜价格封涨停(期货里涨停仅为上个交易日的3%),操作对了,资金利润率达60%(3%÷5%)之巨,是股市涨停板的6倍。(有机会才能赚钱。)
  (四)机会翻番
  期货是“T+0”的交易,使您的资金应用达到极致,您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平仓。(方便的进出可以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五)大于负市场
  期货是零和市场,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创造利润。在某一时段里,不考虑资金的进出和提取交易费用,期货市场总资金量是不变的,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来自另一个交易者的亏损。在股票市场步入熊市之即,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加之分红的微薄,国家、企业吸纳资金,也无做空机制。股票市场的资金总量在一段时间里会出现负增长,获利总额将小于亏损额。(零永远大于负数。)
四、交易分类
  (一)商品期货
  农产品期货:如大豆、豆油、豆粕、籼稻、小麦、玉米、棉花、白糖、咖啡、猪腩、菜籽油、棕榈油。
  金属期货:如铜、铝、锡、铅、锌、镍、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
  能源期货:如原油(塑料、PTA、PVC)、汽油(甲醇)、燃料油。新兴品种包括气温、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天然橡胶。
  (二)金融期货
股指期货:如英国FTSE指数、德国DAX指数、东京日经平均指数、香港恒生指数、沪深300指数。
  (三)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证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避免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期货一般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前者大多以银行同业拆借中场3月期利率为标的物,后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长期债券为标的物。
  (四)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foreignexchangefutures)又称为货币期货,是一种在最终交易日按照当时的汇率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外一种货币的期货合约。是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用来回避汇率风险。它是金融期货中最早出现的品种。
  (五)贵金属期货
  主要以黄金、白银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五、投资风险
  (一)杠杆使用风险
  资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的放大,因此对于10倍左右的杠杆应该如何用,用多大,也应是因人而异的。水平高一点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杆,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杆,那无疑就会使风险失控。
  (二)强平和爆仓
  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要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结算,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低于规定的比例时,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仓。有时候如果行情比较极端甚至会出现爆仓即亏光帐户所有资金,甚至还需要期货公司垫付亏损超过帐户保证金的部分。
  (三)交割风险
  普通投资者做多大豆不是为了几个月后买大豆,做空铜也不是为了几个月后把铜卖出去,如果合约一直持仓到交割日,投资者就需要凑足足够的资金或者实物货进行交割(货款是保证金的10倍左右)。
六、基本制度
  (一)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二)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三)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四)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五)每日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即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每天结算后资金,在第二天,期货交易所开盘后就可以直接取出来,而股市当天卖了股票,资金需要第二天才能取出来(除周六周日)。
  (六)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八)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七、套期保值
  (一)定义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二)基本特征
  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的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和远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理论基础
  现货和期货市场的走势趋同(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由于这两个市场受同一供求关系的影响,所以二者价格同涨同跌;但是由于在这两个市场上操作相反,所以盈亏相反,期货市场的盈利可以弥补现货市场的亏损。
八、交易所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燃料油、天然橡胶、钢材等七种期货合约。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啤酒大麦,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是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上市的期货品种为股指期货(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远期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1998年8月,郑商所被中国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有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绿豆等,其中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冬白(新国标普通)小麦。
  广州商品交易所
广州期货交易所于2021年4月19日挂牌成立,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五家期货交易所。2021年5月,广州期货交易所两年期品种计划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明确将16个期货品种交由广州期货交易所研发上市,包括碳排放权、电力等事关国民经济基础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的重大战略品种,中证商品指数、能源化工、饲料养殖、钢厂利润等商品指数类创新型品种,工业硅、多晶硅、锂、稀土、铂、钯等与绿色低碳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特色品种,咖啡、高粱、籼米等具有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特点的区域特色品种,以及国际市场产品互挂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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