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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面临飞跃式发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日期:2013/4/19

    工行日前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工行获准发行35.92亿元“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工元证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定于3月27日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这将是2013年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今年资产证券化将有很大的飞跃。”海通证券总裁李明山28日表示,以前市场上券商做的资产证券化不是很多,重要的原因是政策不太明朗,但今年资产证券化会有很大的飞跃,尤其是企业、地方政府有很多机会。

  创新仍待加力

  《工元2013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显示,用于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信贷资产涉及29个借款人向发起机构工商银行借用的63笔贷款。贷款来自工商银行深圳、河北、北京等15家分行。截至2012年12月22日,入池贷款本金总额为35.92亿元。用于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中的贷款信用状况良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质量5级分类法,所有贷款均为正常类。

  池中贷款在借款人、单笔贷款金额、地区以及行业集中度方面均较为分散。贷款余额最高的单笔贷款占资产池总额的8.35%,借款金额最高的单个借款人和前五名借款人分别占总资产池总额的8.35%和36.73%。在地区分布上,所有贷款均来自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其中入池贷款余额居前五位地区分别是深圳、四川、河北、内蒙古、陕西。在行业集中度方面,借款人所属行业分布较为均匀,单个行业贷款金额占资产池总额比例最高的道路运输业占比为13.67%。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与以前产品相比,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并不明显,依然存在资产品种单一、风险偏好保守、发行市场局限于银行间等问题。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仍然是以基建为主的公司贷款,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行业。这次进入资产池的全部都是正常类贷款。而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剥离部分风险较高的贷款,如果全部是优质贷款,长期来看银行是不会有动力持续进行资产证券化的。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祚君指出,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需要完善。工行要将信贷资产“信托”给信托公司成立一个财产信托。但实际上,在我国,财产信托过户并没有法律依据。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的要求非常迫切。

  消息人士透露,此前传闻的交通银行在和海通证券等合作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还在推进中,希望在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ABS)。而以前银行都是通过信托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ABS。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月26日宣布,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转让行为,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决定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并对其挂牌暂免收费。

  券商积极谋划

  由于IPO暂停,很多企业把目光放在了资产证券化上,当然这项业务有自己的门槛。李明山明确表示,券商的资产证券化将主要做企业和政府的项目。这也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同,企业资产证券化将是券商今后的优势所在。据悉,券商目前瞄准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例如水务、高速公路等方面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规相比于2010年的试点指引,明确扩大了基础资产的范围,将信贷资产等纳入其中;降低了业务门槛,放宽对证券公司的业务限制;强化了流动性安排。若未来新规落实,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边界将得到拓展,对原有信托公司的收益权类信托业务将形成较大的冲击,但对信托业务中最赚钱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冲击较小。

  为了提高产品的流动性,管理规定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证券公司也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双边报价转让服务,即做市商业务。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还可以公开发行,并可以成为质押回购标的。这意味着上市房地产基金(REITS)等创新产品将成为可能。

  据悉,海通证券的资产证券化重点放在资产管理部门,但投行固定收益都会积极参与。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券商的优势十分明显,投行可以找项目,而营业部又可以做销售渠道。有券商表示,希望资产证券化也能够进一步走向备案制。

  值得关注的是,业内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与资金运营、财富管理实则“三位一体”,未来发展空间广阔。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之所以能风靡全球金融市场,原因在于它能实现多方共赢局面。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设计上有风险隔离和信用担保两层制度,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对于证券发起人来说,资产证券化为其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渠道,增加了资产的流动性。同时,由于“真实出售”,资产原始权益人可以将该部分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剥离而改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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