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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关于股票期权客户买入额度年度核定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9/12/3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定于20191231日收盘后进行股票期权客户买入额度年度批量核定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核定对象

所有股票期权客户(2019年新开户及201911日至20191230日已发生过买入额度调整的投资者除外)。

二、批量核定标准

(一)对于权利仓持仓限额已达到2000张的投资者,其买入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以下两者的最大值:

1.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沪深市账户6个月日均市值总额*20%

2.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的自有资产余额的30%

(二)对于不符合第(一)项标准的投资者,若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积极型(含)以上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则其买入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以下两者的最大值:

1.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沪深市账户6个月日均市值总额*20%

2.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的自有资产余额的20%

(三)对于不符合第(一)(二)项标准的投资者,其买入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以下两者的最大值:

1.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沪深市账户6个月日均市值总额*20%

2. 20191230日托管在我公司的自有资产余额的10%

(四)若投资者买入额度按第(一)(二)(三)项标准核定后,仍不足1万元的,设为1万元。

(五)若投资者买入持仓超过新核定买入额度的,我公司不会对此类账户进行强制平仓,投资者现有持仓可以持有到期,但不能新增权利仓持仓。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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