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福证券慈善基金会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理事会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捐赠、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7.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9.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监事会
1.监督基金会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对基金会出现的严重偏离基金会宗旨的活动应及时报告并勒令整改;
3.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4.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秘书长
1.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3.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4.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5.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6.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7.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8.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9.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四、办公室
1.牵头负责基金会档案管理;
2.协助基金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基金会部门间组织协调及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及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基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部
1.管理往来账、定期对账,处理结账时有关账务的各项事宜;
2.对接受捐赠所得资金进行统计、入账、保值增值管理;
3.对资助项目所需资金进行支出与管理;
4.负责行政财务报销与管理;
5.制定并严格执行基金会财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及计划;
6.定期编制会计报告、报表,定期上报各种税种;
7.登记保管各类明细账、总分类账,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8.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部
1.拟定基金会度公益事业支出计划;
2.具体负责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项目全程管理与服务,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项等;
3.负责起草基金会公文和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
4.负责组织基金会的重大活动和各类会议;
5.与基金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支持配合基金会的其他各项工作开展
6.负责基金会对外形象宣传、推广、媒体报道及稿件的编辑和审核工作,负责编辑基金会通讯、网站建设、公众号及基金会相关宣传资料的编印;
7.拟定基金会相关管理制度;
8.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